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综合性改革
全国将如何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与试点阶段的改革措施有什么不同?与现有法律法规如何做好衔接?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带着大家对此进行解读。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
“证照分离”改革以突出“照后减证”为原则。
除涉及国家、公共、金融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将许可类的“证”分别采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分离出来,进一步厘清“证”“照”关系,理顺“证”“照”功能,从而减少审批发证。
要始终把握三条基本原则:一是突出“照后减证”,能减的尽量减,能合的尽量合。也就是该由政府管的一定管住,该由市场来调控的一定放够;二是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放的目的是为了搞活市场,激发大家。如果放以后,管跟不上去,出了问题,反而影响经济的发展,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所以,放的前提一定要在管得住的基础上放;三是“坚持依法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
这是继“多证合一”改革之后,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推动信息互联共享,进而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综合性改革。
“证照分离”改革特别重视事后事中监管,如果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确实会出现问题。因此,各地方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真正做到该管的管好,该简化的简化,不仅是医用冷光源等创新设备,医用DR等基础设备,出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防止监管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