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医械生产、流通、抽查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等一系列监督管理办法的制修订
下一步,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要求,着力解决我国国产DR等领域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政策引导,监管和优化服务,促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临床急需和罕见病药品的审评审批,制定鼓励气腹机等医械的研发创新的政策。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高风险产品监管,用好检查、抽检、监测等多种监管手段,严防严管严控风险。始终坚持科学监管理念,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努力提高药品监管的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本次机构改革单独组建国家药监局,突出了药品监管的重要性、特殊性。药品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围绕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坚持一个导向,坚定两个目标,夯实三个支撑”的任务,树立治理理念,一方面要增强科学决策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支撑能力,强化基层执法监督能力,形成监管合力;另一方面,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系统界限,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实现药品社会共治。
就2019年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完善药品注册法规标准体系,推进《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制修订,继续推进《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工作;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药品临床试验默示许可,进一步提高药临床试验管理能力和药临床研究水平;全力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坚持标准不降低,进一步完善相关评价要求和指导原则,在保障药品可及性的基础上,分类推进;加强药研制环节监管,完善药品注册现场检查管理,强化审评与检查检验工作的衔接,严厉打击数据造假,确保药研究的真实性。
同时明确了2019年药品上市后监管的任务:结合《药品管理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推进药品生产、流通、抽查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等一系列监督管理办法的制修订;明确监管事权、细化监管流程、突出监管协作,探索建立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作机制;强化疫苗监管,推动职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强化疫苗批签发管理,加大对疫苗生产企业检查力度,挂牌督办疫苗违法案件;强化药品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强化网络售药监管,强化对高风险品种监管;推进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效率;检查和稽查工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用好行刑衔接,严惩重处违法行为。
还特别强调,在药品注册管理和上市后监管工作中,须对党风廉政和工作作风常抓不懈,要构建一支业务过硬、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药品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