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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状况变好,医疗器械产业格局重新调整

利昂医疗表示在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在生产企业结构、集聚区域、品种构成、市场布局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40年前,医疗器械产业缺乏自身技术特色,技术层次低,管理较为混乱。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原国家医药管理局组建,医疗器械产业才开始走上生产技术质量集中统一管理的道路。特别是1986年,面对医疗器械产业混乱、产品落后的现状,我国建立了由原航空工业部、原电子工业部、中国科学院、原卫生部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全国医疗器械协调联席会议制度。1987年,国务院先后批转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原国家经济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加速发展医疗器械工业的请示》和《关于发展医疗器械工业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医疗器械产业的全社会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打破系统和部门界限,为医疗器械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不同门类的工业企业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纷纷投身开发与自身技术接近的医疗器械产品,医疗器械产业出现了全社会大关注、大参与、大投入的良好形势。据1997年有关资料显示,约有1800家军工、机电、科研单位进入医疗器械产业。当时,产业中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其中,国有经济成分占百分之15,乡镇企业占百分之20,中外合资企业占百分之15,军工机电系统占百分之50。

全社会大关注、大参与、大投入带来了高技术人才和高技术品种,医疗器械如内窥镜摄像机等产业的发展状况变好。医疗器械产业格局重新调整,新兴的“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替代了原来长期处于上海、北京、天津的产业集聚区,成为新的医疗器械产业集聚;产品种类不再局限于器械和卫生材料制品,机电和智能化器械产品成为医疗器械的重要品种;开发研究机构增多,一大批国家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积极参与医疗器械新产品的研发中,2000年我国对医疗器械科研开发的总投入已达到7400万元。

严格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要落实监督检查责任

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建立以审评为主导、检查检验为支撑的技术审评体系,建立创新医疗器械例如内窥镜摄像机等特别审评审批通道,对获得国家、省药监部门认定的创新医疗器械、临床急需医疗器械,给予优先审评审批。要提升仿制药质量,加强仿制药技术攻关,加大对仿制药原辅料和工艺的研究,实现仿制药质量与原研药一致,此外,要建立覆盖仿制药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追溯制度,加强研发、生产、流通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抽样检验。

要落实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主体责任,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品医疗器械研究开发、临床试验、生产制造、销售配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报告等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要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档案,建立省内药品医疗器械档案,公开限制类、鼓励类药品医疗器械目录,引导创仿者有序申请,科学合理制定研发和申报计划。要健全审评质量控制体系,组建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团队,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风险研判,严格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要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和处罚结果,同时建立打假溯源机制,为假药的追踪溯源提供线索。

利昂医疗建议为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明确系列保障措施,强调要加强部门协作,其中,省药监局要发挥牵头作用,抓好改革创新具体实施,协调推进任务落实。要加强能力建设,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的机构、人员和经费,充实技术审评力量,同时要建成省级医疗器械审评检查机构,积极争取将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供规范审评服务。

国家药监局与器审对内窥镜摄像机等创新医疗器械的认可

11月,国家药监局修订发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8年,国家医疗器械审评审批部门力图在制度建设、交流方式上有所突破,创新产品的审评审批。“实施医疗器械创新审批通道意义重大。推动创新,需要企业和药品监管及审评部门共同努力。在国家药监局制度和理念越来越开放的形势下,建议企业大胆地将创新产品拿去参加审评申报。

对创新产品进行审评表明了国家药监局与器审对内窥镜摄像机等创新医疗器械的认可。接下来,建议继续保持对国内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给予企业更多的信心和耐心。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器审共收到创新产品申请1081项,累计197个产品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通道,其中54个创新医疗器械产品获批上市。《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于2017年1月1日实施,截至目前,有20个产品纳入优先审批名单,其中5个产品获批。

利昂医疗表示获批不是创新医疗器械申报者与审批者的终目的,如何使其早日惠及患者才是药监部门和研发者的初衷。

创新医疗器械对实现进口替代有着重要意义。但从全球看来,国内企业的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比例仍然偏低,在加速实现国产替代之余,应不断提升创新水平,在研发中还应将全球市场纳入考量。不过,这并非企业单打独斗之事,创新医疗器械的上市和应用需要多方合力营造环境。

政府也相继建立了短药品监测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着健康管理、慢病、大病转诊、康复等服务功能,是维护百姓健康的一道屏障。因此,确保常用药能买到、慢病药保证供应,是推进基层首诊工作的重要因素。

过去一年来,基层用药品种和范围大幅增加,百姓用药的便利性提高,解决了慢病患者、老年人群少跑,就近购买所需药品的实际问题。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表示药品品种的增加,有助于居民在社区首诊。

为保障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自《国家基本目录2018年版》实施以来,集中采购平台已取消对乡镇卫生院采购非基本药的品种限制,各基层卫生院可在配备基本药的基础上,自行选择所属医联体的采购目录。

根据新版基药目录的内容,一方面,卫生院对基本用药目录进行了重新遴选,另一方面,扎扎实实地做好新基药目录的宣传工作。通过医护人员面对面地向患者讲解,老百姓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国家基本药政策的优越性,让患者不再为买不到药而担心。

针对各地时有发生的“药荒”现象,地方政府也相继建立了短药品监测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如河南省针对一些临床需、用量较小且价格便宜的易短缺药品,定期分析整合短缺药品信息,制定短缺药品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通过与有关药企做好供需对接等方式,及时保障临床供应。

让患者用得上、用得快、用得起好药,既是医药改革也是配合内窥镜摄像机等医械深化推进的重要目标,也是国家对人民追求健康生活、落实健康保障诺言的践行。刚刚结束的经济工作会议确定,要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加强保障民生。从完善基层药品配备到促药品大幅降价,再到建立多重机制保障供应,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地,会给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公平可及、人人享有的用药目标正在照进现实。

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的建设和不断完善,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2018年11月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药品追溯系统提出了完整、系统性的指导意见。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了解到,《意见》提出,要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全品种、全过程追溯。

同时,《意见》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保存药品追溯数据,形成互联互通的药品追溯数据链。药品信息化追溯应实现全品种覆盖,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意见》还指出,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将分步实施: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血液制品等产品应率先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基本药、医保报销药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产品尽快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其他药品逐步纳入信息化追溯体系。

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的建设和不断完善,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为药品智慧监管和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打下良好基础,更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促科学完善的药品和内窥镜摄像机等医械治理体系建设。对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是利国利民的举措。

我国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保证了我国的药品监管事业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坚定前行

《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提交审议。

2018年10月22日,《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8年11月1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全文,并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征求意见。

回顾2018年的监管法治建设,除了内窥镜摄像机等医疗器械,在药品方面,《药品管理法》的再修正无疑是刷爆朋友圈的大事件,引来无数热议。

此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完善了药品全过程监管制度,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明晰了药品监管职责;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解决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弱的问题;提出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

《药品管理法》历经多次修订/正,促使我国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保证了我国的药品监管事业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坚定前行。

这个时候,利昂医疗获悉《疫苗管理法》呼之欲出。

2018年11月1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窥见,国家拟对疫苗实施比一般药品更为严格的监管,对疫苗生产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准入制度,让疫苗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为疫苗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构建一条相对严密的监管链条,保证疫苗的质量全程可追溯。《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也获得舆论的普遍肯定。

腰肌劳损与急性腰部扭伤产生的腰痛是不一样

急性腰部扭伤多见于青壮年,老百姓也将其描述为“腰闪了”。往往有抬重物或扭腰的诱因,肌肉收缩过猛、或用力姿势不正确、肌肉负荷过重或收缩不协调所致。若扭伤很重,当时就会出现持续性腰部剧痛,二天因腰部肌肉局部出血、胀、腰痛疼痛加剧;若腰部扭伤很轻微,当时可能没有明显疼痛感,次日腰部疼痛加重。受伤后站立时候往往要用手撑住腰部,坐下去也需要用双手扶椅背才能入座;腰部活动明显受限,腰部不能挺直,扭转腰部困难,咳嗽、喷嚏、腰部用力时可使疼痛加剧,但是没有下肢放射疼痛(这一点与腰椎间盘突出症有区别),休息或服用一般止痛药也不能好。

急性腰部扭伤重在预防,如果不慎扭伤,思想上一定要十分重视,许多病人急性腰扭伤后,X线片显示腰椎无问题,就认为自己问题不大,未能及时正规,腰痛迁延不愈,从而演变成慢性腰痛,留下后遗症,造成很大的困难,要及时诊断,必要时用上内窥镜摄像机等医学设备。

利昂医疗提醒大家要分清腰扭伤的程度。一般较轻的扭伤,肌肉或韧带仅仅受到了过度的牵拉、并未撕裂的患者,休息同时配合口服或者外用镇痛药,数日内疼痛即可消失,很快就能活动。对较重的腰扭伤软组织有撕裂的病人,应尽休息3-4周,直至损伤组织完全恢复,疼痛症状消退,此时若急于活动,将会延迟。

腰肌劳损也是老百姓经常挂在嘴边的腰痛疾患之一。腰肌劳损,也叫肌筋膜炎,是一种临床常见,而又常被忽略或误诊的腰痛症。主要是腰部肌肉及其附着点筋膜或骨膜的无菌性炎症反应,如果在急性期没有彻底好而转入慢性,留下后遗症;或者由于腰部受到反复的劳损、长期固定姿势工作,久坐久站,风寒等不良刺激,可以出现持续或者间断的慢性腰部肌肉疼痛、酸软无力等症状。疼痛在劳累或受寒后加重,休息或保暖后可减轻,时轻时重,

腰肌劳损与前面提到的急性腰部扭伤产生的腰痛是不一样的:腰肌劳损的腰痛,当按压疼痛的部位,给他做个按摩或者热疗,疼痛会明显减轻;但急性腰部扭伤腰痛相反,按压疼痛部位症状加剧,无法耐受,越按压越痛。此外,腰肌劳损很少出现下肢放射痛,这一点可以与腰椎间盘突出症引起的腰痛鉴别。

推进医用DR等医械的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1月4日下午,利昂医疗了解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代表意见建议,共商药品监管大计。

座谈会展现了国家药监局做好药品监管工作的决心和担当。

国家药监局应持续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如医用DR内窥镜摄像机等)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审评审批能力建设。

长期以来,大家十分关心和支持药品监管工作,积极向药品监管部门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为药监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对各位代表委员、专家学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在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国家药监局将认真整理归类、深入进行研究,切实体现到今后药品监管工作当中,推进药监事业迈上新台阶。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药品监管工作意义重大。深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药品监管的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希望各位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继续对药品监管工作献计出力,积极宣传介绍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增进社会各界对药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18年国家药监局大力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排查我国疫苗生产企业,并探索建立疫苗管理机制。坚持用好现场检查等多种监管手段,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

2019年药品监管工作将继续坚定严守药品底线、追求高质量发展高线两个基本目标,继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大力推进监管科学研究,推进智慧监管,夯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能力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全力开创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与国内企业需要接受的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一样,境外企业也要接受同样的检查,使监管公平性保障

全世界有监管检查能力的国家为维护本国公众用药和用械质量,一直加强对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的境外研制和生产现场的检查。2017年,我国药品、医疗器械企业接受国外监管机构的境外检查次数达80多次,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

截至目前,利昂医疗了解到我国药监部门共派出116个检查组,赴25个国家,对131个品种进行检查,共停止19个药品的进口,对境外制药厂商起到了震慑作用。据悉,每年都有国外制药企业因忌惮我国药监部门的生产现场检查而撤回在中国的注册申请。

进口医疗器械境外生产现场检查开始于2015年。3年来,我国药监部门共派出24个检查组赴13个国家,对45家企业共90个产品进行检查,对两家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采取了暂停进口的风险控制措施。

8年来,国家药监部门开展境外检查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已逐步探索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的检查流程、基于风险控制的检查组织模式,趋同国际标准的科学检查规则和方法,《规定》的发布实施,是对以往成果总结和经验的固化,对未来科学化、规范化实施检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我国药品监管部门对国内药品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始于2015年。

随着我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对境外临床试验等研发环节的检查提出了要求。2017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明确提出,“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在境外多取得的临床试验数据,符合中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相关要求的,可用于在中国申报注册申请。

《规定》明确,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概念为确认药品、医疗器械(如内窥镜摄像机等)境外研制、生产相关过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实施的检查。

将境外研发环节纳入检查是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进一步延伸的表现,体现了监管进步。随着科学监管理念的推进,在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前,监管部门已充分了解产品相关情况,监管将会进一步加强。反过来,通过境外检查可以借鉴先进国家的管理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规标准,提升我国监管能力。

此外,与国内企业需要接受的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一样,境外企业也要接受同样的检查,使监管公平性保障。

如何能预防家人患上糖尿病

需要警惕糖尿病的相关征兆,包括口渴多饮,多尿、夜尿增多,经常感觉饥饿,体重明显下降,全身乏力,视物模糊、视力减退,伤口合缓慢等。

如何能预防家人患上糖尿病呢?

一是优化家庭膳食结构。注意食物多样化,每日饮食中要有足量的蔬菜,尤其是绿叶类蔬菜,以及菌菇等;谷物、粗粮、薯类是很好的主食选择;奶制品、豆类、鱼虾等蛋白必不可少;减少脂肪过度摄入,多采用蒸、煮、焖、炖、拌等烹饪方式;减少简单糖的摄入,如含糖饮料、糕点等甜点。

二是家庭就餐习惯。饮食不规律的习惯要纠正,如不吃早餐、晚餐太晚太多、暴饮暴食等。一日三餐定时定量,减少外出就餐、叫外卖,远离垃圾食品、过度加工食品。

三是让家庭生活。家庭成员增加日常活动量,将运动健身列入家庭日程计划,每周至少有150分钟的中等强度运动,有氧运动和阻力锻炼相结合,鼓励超重和肥胖(BMI>25)的家人减重。

四是控烟限酒。督促吸烟的家人减少吸烟量,戒烟;避免过度饮酒,尤其是高度白酒,可适量饮用红酒。

五是心理调适、舒缓压力。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沟通,及时调节不良情绪。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告诉大家如何照顾糖尿病患者——

一是学习糖尿病相关知识。

照顾好糖尿病患者的前提是,家人应掌握糖尿病知识。家人应陪糖尿病患者去检查,掌握一些糖尿病照护技能,了解一些如内窥镜摄像机之类的医疗器械,还有技能如血糖监测、胰岛素注射、低血糖救治等。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糖尿病患者的需求,参与患者的居家管理。

二是关心和理解糖尿病患者。

糖尿病是一种慢性、终身病,需要繁琐而严格的日常自我管理、终身用药和监测,由此带来的压力和痛苦,影响着糖尿病患者的心理健康。糖尿病患者抑郁的患病率远高于普通人群,家人的情感支持、积极鼓励,对他们有重要作用。

三是家人共同坚持健康饮食。

为糖尿病患者科学合理地安排日常饮食很重要,但这一点也比较难。因为好的做法不是单独为患者准备所谓的“糖尿病餐”,而是全家共同坚持健康饮食,以免糖尿病患者感觉被孤立。

四是陪糖尿病患者运动。

规律运动可以帮助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但由于糖尿病患者在运动中可能有低血糖、运动损伤等危险,所以有条件时,家人可陪患者一起完成运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