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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基于云计算的基础设施整合和基础设施资源按需分配

近日,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了解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共财政资金管理系统数据迁移及系统升级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该项目的投入使用将率先突破资金管理系统信息壁垒,实现在国家药监局专网云平台上运行——成功“上云”,资金管理系统将有更稳定的运行环境,系统性能及数据进一步的保障。

据悉,在保障网络信息的基础上,为打破药品监管各信息系统间的物理壁垒,实现资源共享和防护以保障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OA等重要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利昂医疗知道,作为保障网络信息,就和生产医用DR气腹机一样,不能有一丝松懈。

机房管理要求严格,相关操作须规范,一点都不能含糊。

目前,已建立起机房运维管理、网络流量监控、网站防护等系统,通过软件定制开发,实现对药品监管业务系统健康度、可用性、繁忙度等核心运行指标的监控,以故障诊断和故障分析手段,对系统故障进行快速定位,从而缩短故障排除和解决时间,整体提升运维和保障水平。

同时,还依据监管工作实际,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近年来已经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制度,逐步建立起网络管理体系。

该分体系提出关于确保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确保信息和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要求,对监管信息化建设中的保障技术和标准规范作出了规定。

该系统可以让管理员更明确地知道“当前正在发生什么事”“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我应该怎么做”。

据了解,将依托密钥、CA、手机短信等多种认证手段,构建网络电子身份认证体系,实现智能身份认证、业务授权和用户审计,加强对电子证照、品种档案、统一身份认证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监控,以及业务应用系统的访问控制,确保业务系统及数据资源。

为提升网络技术保障能力,将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于云计算的基础设施整合和基础设施资源按需分配,促监管的信息化支撑环境大幅优化。

不断改进才能让我们不断进步,才会迎来更美好的明天

天气虽然一天天变冷,但是同事们的热情却越来越澎湃。10月22日下午,公司在八楼会议室进行了成单经验分享会、新同事学习心得分享还有公司会议制度的明确。

首先经验分享的是利昂销售一部的栾伟,栾经理。他对销售一直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方法,这次也不例外。

他肯定了公司参与大大小小展会所收获到的惊喜,总结到要广结善缘,良好的人际关系也是成功的关键!

另外,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销售,对每一个人都要热情,及时回复消息是礼貌也是责任。

接着给我们带来好消息的是利昂销售部的方总,他的勤恳务实和认真一直是大家学习的榜样。拥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拥有广泛的经验,多了解,多学习。

没有口水和汗水,也就没有成功的泪水。

利昂医疗、苏富通科技每一位同事都在默默耕耘,凝心聚力,良好的精神风貌会带给我们前进的动力,也会生产出更好,更耐用的内窥镜摄像机等医疗设备!
杨庆福、杨护国、张子霄,这三位新加入利昂医疗、苏富通科技团队的同事还有些小腼腆,但是他们的决心和信心让台下的每一位同事都感受到了,热烈的掌声是对他们今后的鼓励与期待。
关于公司会议制度,上台的柏总耐心而详细的讲解,让每一位同事都深刻地理解了规范会议制度的重要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断改进才能让我们不断进步,才会迎来更美好的明天!

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只有通过冒险,才能学会勇敢!利昂医疗、苏富通科技,以科技服务人类健康,精益求精,今日一步一个脚印创造未来的辉煌!

在面临更多要求的同时,也将迎来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再评价工作要求,也在主体责任落实、监管事权划分、后续推进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对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来说,在面临更多要求的同时,也将迎来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办法》明确了持有人的主体责任,按基本要求、个例不良事件、群体不良事件、定期风险评价报告等,分别规定了报告与评价的时限、流程和工作要求,细化了持有人的风险控制要求,规定持有人应当主动开展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工作。

《办法》强调持有人的主体责任,能更好地保障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为未来持有人制度的实行做好充分的保障。

据悉,自2008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原卫生部联合发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来,我国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始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国家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注册用户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报告数量大幅增加。但是,随着监管要求的逐步提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也暴露许多问题,如企业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监管强制力不足等。

过去很多医疗器械企业对自我的要求不到位,认识上有误区,所以,针对不良事件,很少会主动上报。同时,也导致很多不良事件的数据不充分,不利于医疗器械上市后的再改进和再完善。

《办法》强化风险控制要求,规定持有人在不良事件监测中发现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的不合理风险时,应当采取停止生产、实施召回、修改说明书等相应措施,并及时公布与用械相关的风险及处置情况。

这要求企业能够主动识别不良事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一旦识别到不良事件,应及时进行上报和改进产品。《办法》不仅强调持有人在上市前要证明产品的质量,也要做好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如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报告和再评价工作等。

过去,虽然企业有相应的风险评估行为,但并没有系统和定期进行。随着《办法》的实施,企业须根据新的规定,制定新的规章制度,让定期的风险评估行为更加系统化、制度化。

大量的具有前瞻性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在给患者带来很大改变和益处的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所以,按照《办法》规定,既要对创新医疗器械的医疗效果保持持续关注,也要对其风险进行持续关注和把握,这在大力提倡创新产品的环境下,对企业和行业其实都是有利的,对国产DR和国产医用内窥镜等一系列医疗器械都是有利的。

《办法》紧紧围绕持有人直报不良事件制度作出规定,要求持有人对产品不良事件报告、监测资料和国内外风险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撰写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同时,国家药监局正在积极推动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办法》实施后,国家药监局还将陆续发布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监测、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检查等配套指导原则,进一步指导持有人、经营使用单位和各级监管部门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据悉,目前在国内,南京利昂等部分医疗器械企业对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已经做到与国际接轨,针对不同国家的不良事件法规和要求,建立了系列程序,在业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而随着我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的建设,也将形成与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接轨的产品上市后监管体系,通过产品上市前、上市后的监管联动,实现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的监管。

卫健委坚持对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

在全国诊疗服务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医疗纠纷数量和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实现连续5年“双下降”的良好势头,医疗执业环境和患者就诊秩序持续变好,医疗器械也有了更好的发展势头,国产DR获得进一步的认可和扶持。

日前,国务院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利昂医疗介绍,2013年以来,全国医疗纠纷总量累计下降百分之20.1;涉医案件累计下降百分之41.1。2018年1月至8月份仍保持持续下降的趋势。同时,医疗纠纷多元机制已经形成,超过百分之85的二级以上设立投诉专门管理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为主要渠道,每年超过百分之60的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调解成功率达到百分之85以上。

国际上一些国家在医疗纠纷处理上也都有不同程度存在解决周期冗长、患者获赔困难、医患对立加剧等问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关口前移,通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患沟通渠道,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的自愿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诉讼等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是对近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并上升为制度,是解决医疗纠纷的系统性方案。其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具有快捷便利、不收取费用、公信力较高较强等优势,已成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主渠道。目前,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达到6400余个,基本实现县级区域全覆盖。

此外,为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卫健委坚持对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将进一步淘汰技术水平低、产品同质化严重的落后产能

我国医疗器械产品需求逐年增加。

在国家一系列鼓励创新政策支持下,我国创新医疗器械将加速涌现。

新时代下,随着医保机制的多样化、价格形成的复杂化、集中采购的碎片化,以及降价和控费的常态化,医疗机构组织形态、医保支付方式、产品结构、渠道结构、营销模式、产品利益分配等随之改变,医生分流、患者分流、医保分流、流通分流等新变化将促进新市场结构形成。而创新器械审批、飞检、“两票制”等,也将进一步淘汰技术水平低、产品同质化严重的落后产能;营销模式的变革,必将给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作为健康服务基础支撑行业,医疗器械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气腹机医用DR……都是医疗健康行业的一大利器。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得出我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制环境进一步净化。

据悉,过去两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共开展了4次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工作。在40个抽查项目中,有11个项目被判定存在真实性问题,并有很多企业主动撤回注册申请。

明确了注册申请材料造假行为除面临行政处罚外,也会被刑事追责,对医疗器械企业、非临床研究机构、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等起到震慑作用,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要求,净化科研环境,提升我国医疗器械研发水平,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目前有相当数量从未开展过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希望通过备案的方式介入医疗器械领域。所以,今后一段时期,如何在确保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的前提下,快速提高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水平,是监管部门、申办者和临床试验机构管理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利昂小传】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新经济、创造新供给的支撑作用

由南京市政府、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共同主办的2018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于10月19日在南京举行。
本届峰会以“大保护高质量”为主题,促知识产权发展国际化,进一步优化省市营商环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员、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俄罗斯知识产权局官员、蒙古知识产权局官员、韩国特许厅审判院院长、江苏省及南京市领导,国际知识产权服务业机构代表、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知名企业高管、行业从业人员、新闻记者等500人将齐聚南京,参与这场知识产权领域的盛会。
推动南京进一步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高地”。
南京利昂医疗作为一家重视产品质量、创新、服务的企业参与了本次峰会。

峰会围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碰撞思路,分享观点。

既体现江苏省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也体现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的影响力不断上升。近年来,南京以创建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为城市创新发展增强动力。

南京利昂医疗凭借长期以来打下的基础获得了各界的支持和认可,国产DR、国产医用内窥镜……一个个好产品,在医疗行业获得了一定的地位,对产品的钻研与创新,是利昂医疗、苏富通科技一路坚持的。也正是本次峰会所探讨的: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新经济、创造新供给的支撑作用。

严格保护的知识产权制度和高质量创造的知识产权会在创新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精心搭建的这一国际化平台,定会让海内外全面深入地了解江苏和南京,也会汇集各方力量有效助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早期胃癌的征兆不明显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提醒大家警惕胃癌六大征兆:

一、上腹部不适、疼痛、腹胀、嗳气、食欲减退。

这是胃癌常见的初始表现。症状常常表现为隐痛,或进食后出现饱胀感,反复发作,持续时间不长,程度不很剧烈,可能被误认为是消化不良或慢性胃炎而被忽视。

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往往存在消化吸收功能减退,这些早期的症状更容易忽略,早发现早诊断,利用内窥镜摄像机可轻松将癌症扼杀在摇篮里。

二、反酸和烧心。

胃癌常伴随胃壁局部僵硬,胃的蠕动功能减低,进食后,胃无法通过正常的蠕动将食物向小肠排空,胃酸可能会随食物反流至食道;进食刺激性食物后胃酸分泌增多,也可能会发生反流,造成反酸、烧心的感觉。如果症状持续出现,需警惕胃癌的可能。

三、呕血、便血、黑便。

患胃癌时,瘤会破坏胃壁内的血管导致出血。缓慢持续的出血会导致黑便。较大量的出血则会表现为便血,甚至呕血。

四、贫血。

慢性的胃内出血会导致贫血,往往表现为面色苍白或发黄,睑结膜苍白,指甲的甲床苍白。如果有类似的表现,应高度警惕,尽快就诊,查明贫血的原因。

五、腹部包块。

胃癌也可能表现为局部。如果在上腹部触摸到有位置较为固定、质地偏硬的包块,按压时感觉到疼痛,伴随恶心和呕吐,包块有逐渐增大的表现时,应高度警惕瘤的可能,须尽快就医。

六、不明原因消瘦。

胃癌患者一般合并有一种或几种消化道症状,会影响正常进食;消化道功能的破坏会影响营养物质的摄入;患者往往消耗大于摄入,会出现不明原因的持续消瘦,常在短时间内出现明显的体重减轻。如果出现上述症状,应高度警惕胃癌。

生产企业应当规定定制式医疗器械产品的放行程序、条件和批准要求

为规范定制式医疗器械注册监督管理,保障定制式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满足患者个性化需求,日前,据利昂医疗国产DR厂家采访,国家药监局就《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定制式医疗器械是指为满足指定患者的罕见或特殊病损情况,在我国已上市产品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的情况下,由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于医疗机构特殊临床需求而设计和生产,用于指定患者的、预期能提高诊疗效果的个性化医疗器械。定制式医疗器械的命名应采用“产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定制”的形式。定制式医疗器械仅供提出特殊需求出具订单的医疗机构用于指定患者,非订单机构或非指定患者不得使用。

《征求意见稿》指出,定制式医疗器械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着特殊要求。

人员方面,对于参与产品设计制造的医务人员和工程人员应有明确的分工和清晰的职责界限,能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设计开发方面,作为设计输入重要信息载体的制作订单,应能够完整地反映所要设计的定制式医疗器械的参数特点;制作订单型式应当包括纸质订单,可以包括影像数据资料等。如对影像数据扫描参数有特定范围要求,也应一并提出;用于数据处理或采集数据(影像资料)转化用的软件应当经过验证和确认,并应选取情况测试所有文件转化过程;定制式医疗器械应经过必要的设计验证。设计验证可以采用多种模式,如制作试样、设计评价、三维计算机模拟(有限元分析等)、临床对比等,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需经过医工交互平台进行数据传递时,医工交互平台应经过必要的验证,防止信息丢失;定制式医疗器械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如果存在设计更改,须经过相关的验证和确认,保留设计更改记录,并告知医疗机构授权主诊医师并经过其确认,确认记录需进行保存。

质量控制方面,生产企业应当规定定制式医疗器械产品的放行程序、条件和批准要求。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定制式医疗器械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征求意见稿》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定制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使用定制式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发现可能引起重大隐患而未及时处理的,应当责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止定制式医疗器械生产和使用。

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

利昂医疗了解到的关于《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加强医疗器械产品(医用DR内窥镜摄像机)注册管理,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鼓励用于罕见病医疗器械研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用于罕见病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仅适用于罕见病相关用途的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及相关许可事项变更申请。本指导原则中所指罕见病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公布的罕见病目录中所包含的病。

(一)申请人在注册申报前,可向相关产品技术审评部门提出沟通交流申请,以对本指导原则的适用性以及应采取的临床评价路径进行确认。针对适用于本指导原则的注册申报项目,如需要,申请人可针对重大技术问题、重大问题、临床试验方案等向技术审评部门进一步提出沟通交流申请。

(二)在沟通交流申请时,应提交前期研究资料以及需沟通交流的问题,可包含:

1.罕见病的背景研究资料(如发病原因、临床症状、流行病学特征、研究进展等);

2.拟申报产品的技术原理;

3.前期研究总结;

4.现有诊疗方法或同类产品介绍及申报产品优势;

5.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6.需沟通交流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三)技术审评部门必要时参照审评机构与注册申请人会议沟通制度等相关程序召开专家咨询会,对申请人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讨论。

(四)申请人与技术审评部门的沟通交流应有相应记录,沟通交流内容应经双方书面确认。申请人在递交注册申报资料时,应将该产品前期沟通交流记录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说明,并作为注册资料申报。

热情只是相遇的开始,未来精彩可期

高速成长的中国医疗器械和大健康市场让国家重视到国产医疗器械上,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扶持。

在众多医疗企业里,南京利昂医疗脱颖而出,在国内、国际、大大小小的展会里都获得瞩目,引起一定的轰动。

在这次的印尼医疗展上,人们将利昂医疗的展位围得水泄不通。

客户围在外贸部朱经理身边听着他的讲解,带着积极探求的眼神看着利昂医疗的设备显现出清晰的图像,医用内窥镜摄像机气腹机……一个个都让客户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印尼医疗展是印度尼西亚最专业、最具影响力的医疗行业展会。

展出内容类别齐全,参展商和专业观众质量高,具有31年历史,已成为业内供应商及采购商与国际医疗制造企业的专业合作平台!

在这次的展会上更多的客户了解到了利昂医疗的产品和技术,也同样让我们在与客户的交流中受益良多。

今天的热情只是相遇的开始,未来精彩可期,利昂医疗、苏富通科技的风采依旧在感染着更多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