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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关利好政策下,国产医疗器械市场发展可期

医疗器械、药品和医疗服务并称为医疗行业的三驾马车。从国家政策推进程度看,目前医疗器械行业正迎来罕见的政策密集“推进期”。国内医疗器械市场进入发展期,但核心技术与服务依然是企业的发展痛点。

医疗器械市场前景广阔。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市场分析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医疗器械总产值在世界医疗器械市场上的份额超过了百分之5,预计到2021年中国医疗器械总产值将接近5000亿元。国内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中,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的一共有35家,在港交所上市的有8家,共计43家。面对如此巨大的一个产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医疗器械行业政策红利不断。

相关部委鼓励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已发布18个,如《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等,特别是2014年6月实施的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新版《条例》”)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对医疗器械行业实现了政策松绑,有望助推国内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种种迹象表明,政府希望在医疗器械领域推进“国产化”进程。

国家工信部公布的《关于印发制造业创新中心等5大工程实施指南的通知》中,高性能医疗器械为五大工程中的装备创新工程中11个领域之一。更是说明了医疗设备国产化成为了政府的发力点。

促布局医疗器械市场的速度。

国内医疗器械市场长期被外资垄断的局面开始发生转变。我国的医学装备产业已经步入黄金发展时代,行业发展将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包括南京利昂医疗等企业加速进入医疗设备市场。预计到2020年,医疗设备市场规模将突破8000亿元。庞大的市场规模吸引国内众多企业纷纷布局医疗器械。

在相关利好政策下,国产医疗器械市场发展可期。行业未来在设备领域的一些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技术领域(国产DR)还要不断寻求突破。核心技术以及售后服务依然是各医疗机构关注,同时也是国内企业需要克服的难点。

未来将需要更多的研发投入,依靠产品升级保持增长优势

新兴医疗技术市场占全球医疗技术市场的份额,从2016年到2022年,这一份额还将增长百分之8。但中国医技市场规模的增速将远超于此。

到2022年,中国医技市场规模将达690亿美元,仅次于美国,稳居全球二位。

在市场规模大幅增加的前提下,中国医技企业的收入也正大幅增长,增速远高于欧美企业,并在本土市场的部分行业中战胜或追平跨国公司。

医疗技术新兴市场企业的发展风口已经来到,中国的医疗技术厂商增长势头正在快。

医疗技术新兴市场的风口已经来到,以中国、印度、巴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市场规模将取得突破性增长,中国医技企业收入正快速增长。

在中国市场中,例如南京利昂之类的本土企业已在部分行业中成为市场支柱。

中国企业正在越来越多地进入高技术领域。

未来以中国医技企业为代表的新兴市场企业将进一步扩张成为发达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并发展成为全球市场参与者。

相较跨国公司,中国企业在本地有四大优势,分别是成本、供需匹配度、市场营销策略和政府的政策支持。

在供需匹配程度上,基于本土企业的在地优势,往往能更准确地锁定当地市场的需求,从而提供供给。

在市场营销策略上,由于本土企业对中国的市场、渠道和营销方式,尤其新鲜事物更为了解, 因而能更好地占领市场。

中国政府对企业有利的政策支持也是优势的一方面。在研发阶段,政府就对本地研发提供资金支持;在注册阶段,也通过取消进口产品所享有的快速上市优待、为创新型本土产品比如国产DR提供快速审批通道等方式,鼓励本地企业快速注册产品。

在产业链上的制造、招标、报销乃至展示等环节,本地企业也都享有优待。

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国的人力等成本正在提高,中国医技企业的成本优势正在逐步下降,未来将需要更多的研发投入,依靠产品升级保持增长优势。

如何实现国内医疗器械的有效发展成为关键

医疗器械以其高技术、高利润的特点,成为各大医疗企业发展,但由于涉及多个学科与高新科技门槛较高。一直以来国内医疗器械行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不可忽视的差距,而医疗器械与国家的医疗水平息息相关,所以如何实现国内医疗器械的有效发展成为关键,在推进国产DR上也成为关键。

数据显示,15年间行业总规模整体增长数十倍。

但从医疗器械消费市场格局分析,医疗器械市场年增长率超过百分之20,但国外医疗器械占据超过百分之40的市场份额,而国内医疗器械占比仅为百分之14。

实际上,国内医疗器械主要分为医用和家用两大类,分别占市场份额比例约百分之73和百分之27。实际上当前国内医疗器械行业存在不少问题,先,国内医疗器械厂家分布较为零散,企业间缺少有益的合作与竞争,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长足发展;其次,国内医疗器械公司的产品品种单一,未针对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推出不同产品,而单一产品很难发展壮大;国内医疗器械产品在技术上并不占优势,且技术上呈现出不可兼容和延展的特点,阻碍了相关技术的进步。

利昂医疗表示,国内医疗器械行业要想实现长足发展,相关企业需进行整合与并购。

只有将医疗器械相关的资源整合起来,在多种类型产品上生产与销售上实现突破,才能迎来医疗器械领域发展的黄金时期。

简单取消基层医疗机构的收支两条线政策,只能从表面上解决问题

关于分级诊疗的国际经验,有学者提出,我国的分级诊疗制度实际难以找到切实对应的国外词汇,只能通过意译,有政府规范下的逐级就医秩序、整合性医疗服务体系、转诊服务体系、守门人机制等诸多不同的翻译方式。

国外典型分级诊疗制度下,医疗服务体系以发病率为基础进行分工,越高等级的医疗机构处理的患病率更低。全科医学和专科医学分离,两者是相互协作但又相互争夺有限资源的关系,而不是简单的高等级服务和低等级服务的关系。全科医生并非水平较差的专科医生。全科医生(或守门人)主要用来解决医疗服务需求和供给之间的匹配问题,主要帮助患者进行首诊和有序分诊。全科医生或守门人基本以私人执业为基础,这是这类体系重要的制度基础。全科医生(守门人)既作为参保者健康的守门人,也作为医疗费用的守门人。

利昂医疗表示无论国内外,专科医生在学术发展等方面都比全科医生更具有优势。国外主要是有吸引医生做全科医生的相关机制。同时,多数国家依托公立医疗服务部门建立专科医学服务的分级诊疗,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强制首诊。国外全科医学服务的提供者以私营执业者为主。国外分级诊疗制度有四个共性:一是制度为立法确认;二是建立了布局清晰、分工明确的医疗服务体系;三是实行严格的费用控制措施;四是有完善的全科医生质量保证体系。

如果民营医疗机构套上了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方式和措施,也会出现与公立机构一样的情况,因此需要有竞争的存在。

对于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去行政化和引入民营机构参与是实现分级诊疗的重要措施之一。

简单取消基层医疗机构的收支两条线政策,只能从表面上解决问题,仍难逃脱行政化资源配置机制下“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两难悖论。破题应去行政化,取消医疗机构的行政等级制;放开社会办医,搞好服务和监管;进行事业单位改革,解放医生,实现自由执业,推广国产DR。 同时强调公立医疗机构去行政化并非私有化而是社会化,产权并不变动,但是运行社会化,形成有竞争、有选择、有谈判、有进有出、有生有死、收支自付的运行体制,克服当前行政管制下,不死、不出、缺乏竞争的情况。

分级诊疗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医保部门和卫生部门的协同配合。但,对于医保应当从中发挥的作用,大家认识存在不同:医保应该在分级诊疗中起到基础性的作用;医保仅仅能够发挥助推分级诊疗的作用,是支持性作用,难以主导。在重构医疗服务体系上,医保只能发挥助力的作用,无法发挥主力的作用。

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的医疗机构

医师多点执业是新一轮医改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医疗资源合理流动、提高利用效率。但是,多点执业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关系着多点执业是否顺利推进,也关系着改革的效果。

医师多点执业背后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是公立医生从“单位人”走向“社会人”一步。

我国近些年来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在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下,不仅是雇主—雇员的雇佣关系,而且还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在这种人事管理制度下,阻碍了医师的流动,不利于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针对上述行政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新一轮医改提出了医师多点执业的改革措施,旨在推动医师合理流动,建立社会化的医师治理新体制。

利昂医疗表示不可否认,在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实施过程中,目前的人事管理制度还没有进行彻底的改革。这表现在,医师的人事关系和事业单位编制依然存在,医师仍然需要通过编制来获得诸如职称、学术地位等“好处”,打出自己的品牌。

医师多点执业需要一系列的政策配套,需要外部环境的支持。比如,需要充分放开医疗服务的空间,打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规划,降低对医疗机构设置的过度限制;需要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改革,解决医师多点执业后的社会保障问题;需要建立健全医疗事故责任险和医保医师制度等。但当前,这些配套改革有的没有开展,有的开展了却没有落到实处。这就使一些医师不敢跳出体制实现的多点执业。

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虽然行政化色彩浓厚,但也有其成立的逻辑,因此需要行政化管理,杜绝公职人员以公谋私。现在的医师多点执业,在留有行政化管理“尾巴”的同时,也保留了一部分使用公共资源的权力。这实际上就为使用公共资源来谋取私利留下了漏洞。当前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都可以从这里找到根源。这些都是钻了这种“半公半私”的漏洞,一方面他们还保留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身份,可以从公立医疗机构中获得“好处”;另一方面则通过多点执业的方式,将这种公共资源带来的好处转移出去。

从这个角度,当前医师多点执业存在的问题背后,是传统人事管理制度与多点执业代表的社会化的医师治理新体制之间的冲突。需要说明的是,这是一个阶段性的现象,不能因此来否定多点执业。这些乱象只能是阶段性的、暂时性的,不能将之常态化。多点执业的医师,不能“吃着锅里的、看着碗里的”,不能两方面的“便宜”都赚。

当然,要解决这些阶段性的问题、要实现医师多点执业的良性发展,就像是发展国产DR,需要从各个方面深化改革,构建适应多点执业的外部环境。

先逐步剥离附着在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上面的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福利,将之社会化,都可以获得平等的待遇。编制终成为只具有管理职能的一个工具,而不是身份制的象征。

其次,建立以医师为主体的医疗责任事故保险,使多点执业的医师成为责任主体,摆脱对单位的依赖。同时,医保的支付制度也要进行改革,建立以医师作为支付对象的医保医师制度,使医师的医保定点脱离单位,医保向医师的支付不需要通过单位。

三,要放开医师执业的空间,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的医疗机构。取消不合理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审批,逐步改为备案制。

只有医师多点执业的政策环境到位了,多点执业的问题也才能消失,从而实现多点执业的良性发展。

检测机构也可以与技术审评机构开展技术研究合作

注册检测的取消虽然将对检测机构的业务造成一定影响,但是对于检测机构而言,这是一个转变思路的契机。面对注册检测的取消,通常的想法是可以继续拓展委托检测业务,但是委托检测只是产品生产上市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检测机构要转变思路,应该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作为接下来的工作,要从技术上服务生产企业,而不是业务上服务企业。

经过多年的发展,检测机构积累了大量的检测仪器、工装和懂得操作的人员储备。检测机构的人员通常具有产品检测经验,熟悉相关标准,接触过更多的产品,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并在标准化领域积累了相对完备的经验。在新条例修改背景下,检测机构应当与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发、验证、质控、故障分析和纠正预防措施等多个环节开展合作。

很多生产企业对于医疗器械相关标准或指导原则不熟悉,也不能及时跟踪到新的医疗器械标准,可能导致产品研制完成后在注册/ 委托检测时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或指导原则的要求。因此,检测机构可以在诸如标准信息、标准培训方面服务企业,利用自身对标准跟踪及时以及对相关指导原则熟悉的优势及时将新信息传递给企业,并开展对中小企业的培训,从而帮助企业在设计之初就能更好地理解、贯彻标准。

检测机构通过积极开展与企业的多方位多层次的技术科研合作,可以为行业提供基础的技术支持,不仅可以助力检测机构业务的发展,帮助检测机构提升技术能力,使检测人员成为专家,还可以为企业节省资源与时间,与企业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特别是在验证环节,对于企业而言那些没有标准可参考的验证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如何更好控制质量也非常重要。检测机构可以和企业开展技术研究,帮助企业开展产品验证工作,共同研究开发验证方法、工装、甚至是生产设备,优化生产工艺,使企业在产品研制及上市过程中获得技术支撑。

企业通过与检测机构技术合作,例如在产品的疲劳试验、可用性、可靠性、故障分析等方面,利昂医疗用自身经历表示这有利于企业将风险管理的理念落实到产品的实际研发及生产中,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上市后的监测、分析和改进的纠正预防工作上,比如在国产DR方面检测机构也可以提供一定技术支持,通过帮助企业分析产品故障信息、不良事件等产品上市后数据,不断完善提升产品质量。

检测机构也可以与技术审评机构开展技术研究合作。一是检测技术的研究,检测机构可以利用自身的人员和设备条件结合技术审评机构的评价要求,开展针对性的研究,及时弥补技术空白;二是标准化技术的研究。因此,在弥补技术前沿相关的标准化方面的空白是技术审评与检测机构可合作之处;三是对其他共性技术问题开展研究,特别是在审评关注的产品的问题上开展基础研究,为技术审评提供科学的理论及数据支撑,做到更科学的审评。

检测机构通过不断拓展检测工作,既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让公众尽早用到质量更好的产品,同时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也能更好地保障公众用械。

耗材两票制会在更多药品两票制实施较成熟地区跟进施行

1、器械和耗材两票制时代来临——

耗材两票制会在更多药品两票制实施较成熟地区跟进施行,器械和耗材两票制时代来临,全国已有的药械四大采购联盟将首先对耗材实施系列降价,联盟地区内的二次议价将兴起,而各城市的耗材占比将会成为下步严控趋势。

2、“普通”器械遭淘汰——

鼓励国产(如国产DR等)替代进口先会在基层获得政策扶持,但上市和准入趋严,大量竟争性耗材、器械和未有明确效果的药械类产品会迎来大量淘汰,但也将会有更多产品进入统一医保。

3、不同医保支付价控费——

随着关口的到来,已放弃评价的大量仿制化药会主动退出市场,但经一致性评价后,同质同价会成为国策,各省落地实施后虽有变化但执行国家政策的主基调不会动。

4、低价药政策放宽——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了解到2018年起随着降价的持续,大量大普类化药产品会因此进入低价药行业,厂家在持续降价前放弃此类产品生产转向赢利性产品,迫使各地进一步放宽低价药政策,以避免用药荒的出现。

5、目录调整至白名单模式——

国家至各省将会调至白名单模式,大可能是在经历一年一调的短暂时期后,进入两年一调模式,有进有出。

6、医生执业联合体出现——

自2018年下半年起,医生从体制内的多点执业试点,将走向自由执业时代,医生经纪人这一新职业将顺势而生,脱离体制干涉后的医生执业联合体模式出现。

7、医药商业龙头与地方龙头合作分市场——

随着两票制推进,2018-2020年国营背景的商业流通企业进入跑马圈地时期,在与当地经两票制后留存下来的地方商业头激烈竟争,进入战略合作。

8、直营+推广外包——

随着医药代表备案制的实施,大部分企业将会走向直营与推广外包两种形态共存模式,以此解决市场控制和财务风险问题,更多的合作创新模式将会涌现,但厂家与部分原转型后的代理将进入同持批文、合伙共建时代。

9、这些药代大涨薪——

代表备案制的实施将大量淘汰原不具备合规化推广的普通医药代表,代表队伍不再人满为患,但具备合规推广能力的代表将成为人才,薪资看涨的同时,为减轻人资成本和多渠道影响医生,数字化营销从外企走入民企,但如何不止停留在医学信息交换,而能帮助到医生更好与患者交流,以此累积患者源成为吸引医生关注的重器,企业出于此将长远考虑筹建自有平台或出资控股,以此更好的迎合目标医生个性化和需求。

10、学术策划一将难求——
在产品仿制数量走低,临床准入门槛越严厉的大环境影响下,老产品的二次定位、开发和拟上市产品的学术性策划需求愈趋迫切,产品学术性定位、策划外包模式走入市场,研发和精于学术策划的人才需求走高,一将难求。

中国强有力的行政支持在应用大数据进行监测和医疗卫生政策很有优势

一提大数据,就像一团希望在燃烧,常会让人眼前发亮。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的重视,数据量差不多每两年翻一番,预计到2020年数据量将比2011年扩张50倍。

医疗大数据产生和更新速度应迎合预防和管理实时需要。

利昂医疗表示医疗大数据的产生有以下几个渠道:医疗记录、监测数据以及医学研究等。同时当前医疗数据还开始“牵手”社交媒体信息,比如职业、地理位置、经济和环境等。但不论如何,大数据之所以有价值,数据汇集不是目的,而是重在其质量和其中的科学分析。

医疗数据的可用性取决于数据量、多样性、数据收集的敏捷度,此外现在还被增添了真实性。大数据产生和更新速度应该迎合预防和管理病的实时需要。

中国政府很重视医疗大数据的挖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为打造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医疗大数据收集、储存、整合、管理以及应用面临重重挑战。

目前为了改进这一局面,一些地区正计划建立区域电子医疗记录平台,主要是针对数据结构、数据标准和数据转让协议三方面。

此外,临床数据的整合还迫切需要统一标准的医学术语系统。

目前较为广泛采用的医学系统命名法-临床术语、统一医学语言系统、以及医学语言、百科全书与术语命名通用架构等在中国并不使用。

当前医疗实践模式和基础设施也为大数据的使用设置了障碍,比如缺乏转诊系统,并且医疗异质性促成了前往不同省份或城市就医的“医疗移民”。

此外,目前医疗体系中,想对一位患者医疗记录进行追踪几不可能,因为缺乏统一的全国性平台整合所有医疗机构的数据。

这对于深入的队列研究造成很大的障碍,此外,医疗实践的较大差异也使得数据的真实性问题摆在桌面。而临床资料质量越高,大数据分析产生的结果就越有效、稳定和有用。

健康医疗大数据还有个特点,就是隐私问题,但中国目前并无具体的法律或指引,出台不影响数据完整性的隐私保护管理规则和研究标准很有必要。

医疗大数据提供了公众健康的好时机。

健康医疗大数据的用处很多,比如可以通过监测、人群管理来促公众健康和评估来加强医疗管理,对药和医疗器械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用于风险分层、提高诊断准确性和优化临床决策等临床实践中。而中国强有力的行政支持在应用大数据进行监测和医疗卫生政策很有优势。

但中国的数据系统和国产DR一系列国产医疗器械一样需要进一步发展。除了数据的收集、储存、整合和管理外,应用大数据的各种新技术也要发展,比如机器学习。

在不断促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下,医学研究、临床实践以及医疗行业在未来或会发生很多变化。

在面临更多要求的同时,也将迎来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再评价工作要求,也在主体责任落实、监管事权划分、后续推进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对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来说,在面临更多要求的同时,也将迎来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办法》明确了持有人的主体责任,按基本要求、个例不良事件、群体不良事件、定期风险评价报告等,分别规定了报告与评价的时限、流程和工作要求,细化了持有人的风险控制要求,规定持有人应当主动开展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工作。

《办法》强调持有人的主体责任,能更好地保障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为未来持有人制度的实行做好充分的保障。

据悉,自2008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原卫生部联合发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来,我国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始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国家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注册用户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报告数量大幅增加。但是,随着监管要求的逐步提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也暴露许多问题,如企业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监管强制力不足等。

过去很多医疗器械企业对自我的要求不到位,认识上有误区,所以,针对不良事件,很少会主动上报。同时,也导致很多不良事件的数据不充分,不利于医疗器械上市后的再改进和再完善。

《办法》强化风险控制要求,规定持有人在不良事件监测中发现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的不合理风险时,应当采取停止生产、实施召回、修改说明书等相应措施,并及时公布与用械相关的风险及处置情况。

这要求企业能够主动识别不良事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一旦识别到不良事件,应及时进行上报和改进产品。《办法》不仅强调持有人在上市前要证明产品的质量,也要做好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如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报告和再评价工作等。

过去,虽然企业有相应的风险评估行为,但并没有系统和定期进行。随着《办法》的实施,企业须根据新的规定,制定新的规章制度,让定期的风险评估行为更加系统化、制度化。

大量的具有前瞻性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在给患者带来很大改变和益处的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所以,按照《办法》规定,既要对创新医疗器械的医疗效果保持持续关注,也要对其风险进行持续关注和把握,这在大力提倡创新产品的环境下,对企业和行业其实都是有利的,对国产DR和国产医用内窥镜等一系列医疗器械都是有利的。

《办法》紧紧围绕持有人直报不良事件制度作出规定,要求持有人对产品不良事件报告、监测资料和国内外风险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撰写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同时,国家药监局正在积极推动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办法》实施后,国家药监局还将陆续发布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监测、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检查等配套指导原则,进一步指导持有人、经营使用单位和各级监管部门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据悉,目前在国内,南京利昂等部分医疗器械企业对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已经做到与国际接轨,针对不同国家的不良事件法规和要求,建立了系列程序,在业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而随着我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的建设,也将形成与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接轨的产品上市后监管体系,通过产品上市前、上市后的监管联动,实现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的监管。

卫健委坚持对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

在全国诊疗服务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医疗纠纷数量和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实现连续5年“双下降”的良好势头,医疗执业环境和患者就诊秩序持续变好,医疗器械也有了更好的发展势头,国产DR获得进一步的认可和扶持。

日前,国务院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利昂医疗介绍,2013年以来,全国医疗纠纷总量累计下降百分之20.1;涉医案件累计下降百分之41.1。2018年1月至8月份仍保持持续下降的趋势。同时,医疗纠纷多元机制已经形成,超过百分之85的二级以上设立投诉专门管理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为主要渠道,每年超过百分之60的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调解成功率达到百分之85以上。

国际上一些国家在医疗纠纷处理上也都有不同程度存在解决周期冗长、患者获赔困难、医患对立加剧等问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关口前移,通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患沟通渠道,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的自愿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诉讼等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是对近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并上升为制度,是解决医疗纠纷的系统性方案。其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具有快捷便利、不收取费用、公信力较高较强等优势,已成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主渠道。目前,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达到6400余个,基本实现县级区域全覆盖。

此外,为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卫健委坚持对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