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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正规合法手续进口的医疗器械,该医疗器械合法

为了准确定性涉案医疗器械,利昂医疗表示应当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何为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二,进口医疗器械的注册证是否仅对通过代理人进口的器械有效?

一,何为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向我国境内出口一类医疗器械的境外生产企业,由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和备案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向我国境内出口二类(气腹机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由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和注册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并在说明书中载明医疗器械的原产地以及代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境外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通过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配合境外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代理人是境外企业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他们的作用是配合境外申请人或备案人开展医疗器械注册等相关工作。

二,进口医疗器械的注册证是否仅对通过代理人进口的医疗器械有效?

《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和有关单证。”医疗器械进口时,收货人应当向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然后按《海关法》规定,凭《入境货物通关单》到海关办理相应手续,进口医疗器械才可通关进入我国。由此可见,只要进口医疗器械收货人能提供该产品的注册证,无论其是否是代理人,均可合法进口该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事项包括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包括注册人名称和住所、代理人名称和住所、境内医疗器械的生产地址等。”代理人信息只属于注册事项中的登记事项,并不属于许可事项。当境外申请人或备案人更换了国内代理人,而未进行登记事项变更时,此时极大可能是通过新的代理人进口医疗器械的,但该更换的代理人并不符合注册证的限定,如果按一种意见,就应当按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定性和处罚。但事实上,该行为的法律责任却是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办理一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或者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未备案的情形予以处罚”。

因此,进口医疗器械的注册证是针对特定生产企业生产的特定医疗器械的许可,只要符合产品注册证限定的医疗器械都是合法的医疗器械,并不限于通过特定的企业或代理人进口才合法。
合法境外生产企业生产的,符合注册证书限定的,且经过正规合法手续进口的医疗器械,该医疗器械合法。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一直在强调要同步推进改革和分级诊疗

医疗服务行动新的三年计划,已经启动大半年。这项自2015年开始的行动,过去三年在全国各大医疗机构掀起了一股热浪,赢得了行业内外的一致称赞。在建设健康中国的大背景下,在构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驱动下,“新三年计划”与过去相比会有哪些变化,会在哪些方面发力?“新三年”的特点是什么?

从2015年《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到2017年《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我国医疗服务体系正一步步发生变化。推进医联体建设后,医疗服务体系的每一个细胞、每一个单元成为一个医联体,不再是各自为战的单个医疗机构。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分工协作形成协同,重要的就是服务协同。服务和便利,延伸到社区,延伸到基层。

根据“新三年”行动计划正在起草国家版考核指标,目前已经有了初稿,会先在个别省份试点,如果进展顺利,将在全国施行。事实上,利昂医疗发现,过去三年,落实抓的已经很紧,不仅有独立机构进行第三方考核,还有常态化的满意度调查,以及各种经验交流会、片区会、媒体宣传、医疗机构自我考核等等。“新三年”的考核将更加立体而多元,而考核也会让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更有针对性、更贴地气。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一直在强调要同步推进改革和分级诊疗,掌握气腹机等近些年“大展身手”的医疗设备的技术。共同形成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合力,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患者满意度。

如何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还得强调医疗资源的规划布局来组建医联体。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在研究完善医联体服务体系网格化布局的相关文件。医联体要在区域医疗卫生资源规划的基础上组建,要有计划性,不能完全放任医疗机构之间“自由恋爱”。

另外,力求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过多强调公共卫生服务、弱化基本医疗的现状。要有一定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有一定的病房,并建立起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制度,这样老百姓才信任。另外,鼓励诊所发展的相关文件正在征求意见,鼓励医生全职或兼职开诊所,简化审批手续。而麻醉学科发展、护理服务业发展、儿童大病救治等相关文件也在制定过程中。

作为新修订《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实施后发布的豁免目录,究竟有哪些亮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新《豁免目录》),包括医用激光光纤、甲胎蛋白(AFP)检测试剂等1248项医疗器械拿到“豁免令”,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同时,此前发布的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目录废止。

作为新修订《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新《分类目录》)实施后发布的豁免目录,究竟有哪些亮点?与前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目录相比有何不同?对医疗器械研发及行业发展又有何影响?带着这些问题,利昂医疗和大家进行了深入探讨。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自2014年8月起,陆续发布了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累计对1090项医疗器械免于进行临床试验。而此次发布的新《豁免目录》,包括“医疗器械产品”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两个部分,分别涵盖855项医疗器械产品和393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

本次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的修订,是结合2017年修订发布的新《分类目录》,对前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目录进行整理和修订,共计对1090项产品中的536项产品名称及产品描述进行了规范,对204项产品进行了整合或拆分,对83项产品的管理类别按照新《分类目录》进行了调整,删除目录中已合并、降为一类或不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在此基础上,与新一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目录整合,形成新《豁免目录》,使其与新《分类目录》尽可能保持一致,便于产品识别。

针对新《分类目录》未涉及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新《豁免目录》均依据《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划分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产品描述。

与前三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目录相比,新《豁免目录》共计增加医疗器械产品84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277项,共计361项。

其中,新增加的84项医疗器械,包括二类医疗器械(气腹机内窥镜摄像机等)产品63项,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1项;新增加的277项体外诊断试剂,包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246项,三类体外诊断试剂31项。

对照新《分类目录》可以发现,其中,02无源手术器械、0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16眼科器械、18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子目录中的二类产品原则上均列入新《豁免目录》。

此外,根据《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试行)的通告》中不适用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情形,结合产品风险,在新《豁免目录》备注中注明了“上述目录中预期用途为患者自测检测相关产品,不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产品范畴”。

新《豁免目录》产品描述中列明的产品组件,如其单独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且其预期用途与新修订《豁免目录》产品描述中的预期用途相同,可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对于申报产品由一类医疗器械、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组合而成时,在不扩大产品适用范围的前提下,也可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分类界定申请的工作流程

利昂医疗向大家分享一下医疗器械分类界定工作流程: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通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网站进入“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研究所”二级网站的“医疗器械分类界定信息系统”页面(网址:http://www.nifdc.org.cn/qxbgzx/CL0482/),点击进入“医疗器械分类界定信息系统”,注册后填写《分类界定申请表》,并上传其他申请材料。

在线打印《分类界定申请表》,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应与上传的申请材料完全相同)加盖申请企业骑缝章,寄送至相关单位。境内产品的相关材料寄至申请企业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口及港、澳、台产品的相关材料寄送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华佗路31号院4号楼B404房间,邮编:102629)。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不管是医用国产DR还是气腹机之类的都需要填写分类界定申请表;

(二)产品照片和/或产品结构图;

(三)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说明书(样稿);

(四)进口上市证明材料(如有);

(五)资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六)其他与产品分类界定有关的材料。其中对于尚未列入《分类目录》等文件的新研制产品,至少还应当提交:

1.与国内外已上市相关产品、《分类目录》或分类界定通知文件中相关产品的分析及对比,并说明符合新研制尚未列入分类目录产品的判定依据;

2.核心刊物公开发表的能够充分说明产品临床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专著及文件综述(如有);

3.产品的创新内容;

4.信息或者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所有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三、申请状态和结果查询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医疗器械技术审评部门和申请人登陆“医疗器械分类界定信息系统”,在“操作栏”中点击“查看流程图”,即可查询申请状态和结果。

需要提高知识产权申报和保护工作水平,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全球化布局

当前,国家不断加大对医疗器械的政策支持,政策密集落地。

早在1月9日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2018年,科技部将加速推进医疗器械的国产化、品牌化、国际化。明确要瞄准医疗器械科技发展,建设创新基地,建立产学研协同机制进行系统部署。可见,国产医疗器械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明确的2018年国家、扶持的十大产业,其中在健康产业的分支医疗器械中,一共有6大类医疗器械将扶持。由此来看,在国家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医疗器械产业作为实体经济的领域,将支持。与会专家也表示,国内医疗器械行业已经进入到迅猛发展期。在政策支持、技术下,国产医疗器械进口替代将按下快捷键,性价比高的中国制造将对国际大品牌在全球范围发起更强有力的挑战。

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采取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联盟等形式,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选择在人才、学科和资源等方面优势单位,聚焦健康中国建设、医疗体制改革的战略需求,建设和培育一批创新医疗器械创新平台,是未来国产创新科技发力的关键。

据了解,明确了创新能力在医疗器材发展中的重要性。要求优化科技创新布局、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营造科研创新氛围、落实创新医疗器械专项资金支持。像是南京利昂医疗在产业不断创新发展、智能、技术推动的新形势下,国产医疗器械创业者可以厘清产业发展脉络,聚焦创新能力,生产出如医用冷光源气腹机等富有自主创新的设备。不乏有政府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国际化政策方面的高度重视,以及随着科技不断快速发展,医疗器械领域不断创新过程中,一方面行业内存在大量简单复制仿制侵权现象,另一方面又需要面临全球范围的竞争和纷争。

无可否认,国产医疗器械企业要走向全球、走向发展道路,不仅要注重研发和技术创新,更需要提高知识产权申报和保护工作水平,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全球化布局。

CO2气腹机在腔镜手术当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CO2作为当前腔镜手术当中的常用气腹介质,这样的设备称作CO2气腹机,在腔镜手术当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CO2作为介质会对于人体的生理功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常见有皮下气肿,颈肩痛。一般发病率百分之0.035。

主要是Veress针误入皮下组织,套管部分脱出或周围漏气及腹内压过高或手术时间过长,一般可自行吸收。少数患者诉颈肩痛,可能与CO2聚集刺激膈肌有关。术中避免腹内压过高、充气过快,术毕拔除Trocar针时尽量放出残气等方法有助于减轻症状。

严重的有心律紊乱、休克甚至心脏骤停。因此,在术中须严密观察患者的血压、脉搏、SpO2、ECG的变化,如有异常,即时中止CO2的注入,并作对症处理。

为了配合气腹机的气腹能成功建立,手术顺利完成。巡回护士须掌握各种导线、管道的连接方法,掌握各参数的调节及设备小故障的排除方法,管理好手术间。巡回护士在操作气腹机时,随时调整并严格掌握气体流速,开始充气时流速宜慢,以防针尖位置不当引起气体栓塞,或因充气速度过快、流量过大使腹内压骤然上升。一方面使横膈明显上升,可造成通气量减少,妨碍CO2排出,产生CO2蓄积,并发高碳酸血症。另一方面刺激腹膜牵张感受器,兴奋迷走神经,反射性引起心脏骤停。在使用冲洗时,常伴有CO2的丢失,此时宜采用快速高流量注气,否则腹壁很快塌陷,看不清术野。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新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

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了解到,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新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新《豁免目录》)。包括“医疗器械产品”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两个部分,分别涵盖855项医疗器械产品和393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

一、关于新《豁免目录》中增加的产品情况

新《豁免目录》在前三批豁免目录的基础上增加了84项医疗器械,其中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如医用冷光源气腹机等)63项,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1项,产品名称、分类编码、管理类别及产品描述均依据新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编写。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02无源手术器械、0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16眼科器械、18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子目录中的二类产品原则上均列入了新《豁免目录》中。

新《豁免目录》在前三批豁免目录的基础上增加了277项体外诊断试剂,其中二类体外诊断试剂246项,三类体外诊断试剂31项,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产品描述均依据《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食药监械管〔2013〕242号)编写,分类编码沿用6840。此外,根据《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试行)的通告》中不适用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情形,结合产品风险,在新《豁免目录》备注中注明了“上述目录中预期用途为患者自测或新生儿检测相关产品,不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产品范畴”。

二、关于新《豁免目录》中前三批已豁免产品修订汇总情况

对照2017年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新《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分类编码、管理类别及产品描述,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已发布的前三批豁免目录进行整理和修订,使其与新《分类目录》尽可能的保持一致,便于产品识别。本次修订对前三批豁免目录1090项产品中的536项产品名称及产品描述进行了规范,对204项产品进行了整合或拆分,对83项产品的管理类别按照新《分类目录》进行了调整,删除了目录中已合并、降为一类或不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三、关于新《豁免目录》的其他说明

对于新《豁免目录》产品描述中列明的产品组件,如其单独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且其预期用途与新《豁免目录》产品描述中的预期用途相同,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对于申报产品由一类医疗器械、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组合而成时,在不扩大产品适用范围的前提下,也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利昂小传】辛苦换来肯定,细心换来赞许,好口碑看得见!

9月6日,利昂医疗参加了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行的2018年中国国际医疗创新展览会。
2018年中国国际医疗创新展览会是一次推动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的展会,它探讨了医疗在创新发展大环境下的新思维与新合作,吸引了无数的人参展。
利昂医疗的设备在展会中引人注目,医用DR气腹机……清晰的图像,良好的视野,流畅的设备线条,无不吸引着参展人员,让人驻足。
客户看着利昂医疗的设备禁不住地发出了夸奖与赞叹的声音,夸奖的是利昂医疗的研发技术,赞叹的是研发技术带来的好质量。
是金子总会发光,利昂医疗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走过来,收获了一路的好评,辛苦换来的是客户的肯定,细心换来的是客户的赞许。
这不是一时的热情,而是一直以来都坚持的毅力和对医疗的热忱,“以科技服务人类健康”的信念也会一直伴随着利昂医疗,让利昂医疗、苏富通科技能够展翅高飞!

中国医疗器械正迎来一个更好的发展时期

医疗器械涉及到的学科领域非常广,包括影像、声、光、电子、材料及信息等科学技术与制造。这需要一个相对长久的积累过程,而且产品终是要用在人体上,一定要可靠、稳定。医疗器械的研发环节不仅包括从前期的技术研发到产品实现,再到临床试验和上市前的审评,还包括上市后使用过程中的临床评价,此后还要再反馈到研发环节继而打磨产品。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目前已经有了很好的发展基础。

无论从研究水平、人才集聚,还是政府的重视程度和投入,企业的关注和成果转化,以及社会资本的介入,中国医疗器械正迎来一个更好的发展时期,有这样大的发展,才可能有大的收获。

据南京利昂医疗的总工程师的了解,我国已经成为全世界医疗器械的二大市场,医用DR设备、气腹机等都得到了一致的赞誉,且每年以百分之十左右的比例在扩增。同时,医疗器械种类繁多,跨度也是大的。

2018年8月1日公布实施新修订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显示,我国有7.7万余条各种医疗器械注册证、3.7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涵盖的范围之广、种类之多,在整个医疗领域之中显得尤其突出。

注意观察病人生命体征变化,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医用气腹机适用于气腹机临床供腹腔内窥镜手术中,用CO2气体来建立并维持病人体腔内一定的腹压,以提供理想的视像条件和足够的手术空间。

气腹机腹腔内压力预设值是为满足手术需要和保障病人而人为设定的适宜的富强内压力的值,根据病人的年龄、体重、生命体征、特殊疾患等具体情况有不同腹腔内压力预设值。

除适当的气腹压力设定外,应注意控制气体流量,保障注气过程,是气腹机操作的关键操作。

婴儿、心肺功能不全的患者应适当降低腹腔内压力值的设置,并注意观察病人生命体征变化,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在能满足手术需要的情况下,尽量使用较低腹腔内压力。

调节各项参数后,按下注气键,排除主机残气,然后关闭注气键,将累计用气量清空后备用。